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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区新增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示
市区新增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公示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,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文化路小学周边增设了2处固定式电子监控设备,国省干道2处区间测速点位因拍摄位置道路米数变更重新公示。现将点位位置向社会公布如下: 一、文化路小学周边(对车辆违法停车、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、违反禁令标志指示、违反禁止标线指示、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拍摄) 1.文化路龙山街至凌河街路段道路南侧(文化路小学门前) 2.文化路龙山街至凌河街路段道路北侧(财政局门前)二、国省干道区间测速点位位置信息变更1.G101国道(京沈线)513KM+250M至G101国道(京沈线)517KM+240M(沈阳方向),限速70公里/小时;更正为:G101国道(京沈线)513KM+250M至G101国道(京沈线)517KM+290M(沈阳方向),限速70公里/小时。2.G101国道(京沈线)518KM+440M至G101国道(京沈线)526KM+540M(沈阳方向),限速70公里/小时;更正为:G101国道(京沈线)518KM+490M至G101国道(京沈线)526KM+540M(沈阳方向),限速70公里/小时。 朝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8月26日▶ 编辑:小雪 审核:老何
▶来源:朝阳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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